
蓝鲸新闻1月7日讯,近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,剑指东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。
罚单显示,东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(案由)为:贷款管理不到位。
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5万元;对客户经理兼公司金融部代理负责人李美香、零售部客户经理张茵茵、三农部客户经理纪海涛警告。
举报/反馈经浙江杭州警方侦查,涉案人员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技术伪造“AI人脸”,钢绞线突破平台人脸识别认证机制,非法窃取公民个人隐私数据。犯罪团伙利用某即时通讯平台招揽生意,宣称可承接互联网平台特定用户数据的“查细”业务。接单后,团伙成员伪造受害者人脸验证视频,突破相关头部平台登录认证,强制登录受害者账号窃取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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